第七十章(1 / 2)

两年期限一到张雨桐把孩子托付给了查理的夫人凯瑟琳就回国了,当然是饶了几圈才回的,期间还去了一趟巴黎,看到了明楼和阿城生活的很好,还看到了明楼正在和一个女孩子在咖啡厅喝咖啡,张雨桐也只是在马路对面站了一小时泪流满面的就走了,像是在跟过去告别。

张雨桐回到上海,汪芙蕖也知道了汪漫春心情为什么不好,所以也没逼着汪漫春干什么,只是一直在跟日本人接洽,想让汪漫春去日本留学。

张雨桐就坐着车走走看看,你说两年没见到,见了却是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没疯就不错了张雨桐不管不顾的走着,在一个胡同口遇见了一个中年男人在卖一个女孩子,个子小小的,眼神像只狼阴狠毒辣,张雨桐却觉得可怜,于是就准备救下来。

“一根金条她是我的了,有意见”张雨桐现在全身都是低气压,才不管这些呢可是中年男人还想着能多要点,于是张雨桐就亮出来手枪,“放还是不放”“就是有手枪也不能强迫我卖女儿”“是么”张雨桐那是正郁闷的想发火,于是看到这也不是一个好男人就噼里啪啦一顿揍,还是没有章法的泼妇打架的方式。把跟着汪漫春的两个男人吓住了至于那个被打成猪头的中年男人,谁会可怜,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那个男人成了汪漫春的出气筒,那是遍体鳞伤的,没人会可怜他,因为他的女儿的衣服虽不是衣不遮体,那也是补丁摞着补丁,而男子确身穿长衫,带着眼镜各方面却一点也不斯文简直就是斯文败类。

于是张雨桐带着小女孩,扔下一根金条就走了,围观的人也没说什么就散了,有的嫉妒,有的甚至还在盯着明晃晃的金条,至于男子以后会如何那就不是张雨桐所管得了。

这个女孩叫丫头,没有另外的名字,于是张雨桐就给她起了名字,曼丽,姓取了外婆的于姓,为了以后能让于曼丽学一些知识和保命的资本,等有一天张雨桐一定会让于曼丽脱离战争,去到美国帮着看顾汪明志,虽然是朋友可是依然还是不放心,张雨桐恨不得日日看顾汪明志可是国将不国,还何以为家。张雨桐决定这一生都要为了国家兴亡而奋斗了,所以这辈子也就只有对不起孩子了,要是孩子身边有一个自己人生活相比也会轻松些吧

“以后你叫于曼丽,是我的妹妹,要是有人问起你就说,父母双亡,从记事起被人贩子拐走了,于姓是湖南的一个商人是你的大哥,但是在经商途中被强盗所杀,而我只是在你被再次拐卖途中救了你。其实是我外婆姓于,可是我也不能领你回家因为我家也是一言难尽呐。”“姐姐也要丢下我一个人吗”“我会安顿好你,也许再有个三两天我就会出国了,以后你要照顾好自己。”张雨桐竟然是舍不得小可怜于曼丽。

最后张雨桐决定让于曼丽留下来,在上海给于曼丽还租了个房子请了绣娘教授刺绣,还留下来了一些金条和大洋,粮食也留了不少,还请叔父帮忙照拂一下。汪芙蕖根本就没有当回事,于是该干嘛还干嘛但是借着汪芙蕖的名号也没人敢欺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