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乱世用重典(2 / 2)

崛起从挽明开始 狼途 3542 字 1个月前

“学生马上赶去处理!”李翰章答应一声,转身出门。

“曾国藩喊道:“我再派人到罗山营里调一百团丁支援你!”

审案局离大南门不远,李翰章带人抄小道奔向大南门,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

此时,五谷丰米行前人山人海,除看热闹的外,有上百人或提着米袋,或拿着木桶、脸盆等围在米行门前,大部分是老人小孩,有人在给他们发米,米行四周还有人有说有笑,一点也不像是抢劫现场。

“开枪!”李翰章下令道。

亲兵们接到命令,朝天放了一阵枪。人们见此情景,吓得鸡飞鸭走,不少人丢下手中的米袋、木桶,仓皇逃窜。

“都举起手来,蹲在地上!”李翰章下令道。

一阵火枪声响起,这阵势太吓人了,几十个背米的老人和妇女立即蹲在地上,磕头求饶,小孩子哭叫,呼爹喊娘。

李翰章下令:“围观的、背米的,一律不抓,为首的、抢米的,全部带到审案局去。”

说罢,李翰章离开现场回衙门,跟曾国藩汇报。

曾国藩指示李翰章立即审讯:“莜泉,审讯时务必请留意,歹徒中是否有会堂分子。”

李翰章一审讯,很快搞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五谷丰米行的老板吴刚,贪婪刻薄、心肠阴毒。这几年,他使用许多不法手腕,挤垮附近几家同行,垄断了南门一带的米业。

趁着长毛闹事,吴刚趁机抬高市价,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坑害市民,百姓背地里都骂他“无心肝”,对他恨之入骨,却又奈何不得。

这一年又是灾年,正长沙城内缺米,吴刚以低价从外地购得一批霉米朽米,掺在正常米内,高价卖给市民。

市民们受此坑害,莫不破口大骂。这时恼了一个汉子,此人名叫康福,人生得牛高马大,好打抱不平。他今日买了十斤米给老娘吃,只有二斤好米,他一声吆喝:“你这奸商”,带着十多条汉子冲进五谷丰米行,把老板吴刚痛打一顿。围观的老百姓拍手称快,有人喊:“康大哥,干脆把仓库里的好米分给百姓,出口怨气!”

人群中一片附和声,康福心想这吴老板心黑,这不义之财,百姓取之何妨,遂应了大家的请求分米,附近百姓闻讯纷纷前来,闹成了一场大事!

李翰章心中在思考着如何处理这桩案子。这明摆着是百姓对奸商的惩罚,商人逐利,像五谷丰老板吴刚这样的奸商,比比皆是,用不着再取什么旁证。但这桩案子闹得很大,如果不严加惩处,不法之徒便会蜂起效尤,抢米行,抢商店,抢钱庄,那不翻了天如果按律法,带头的康福等人就要杀头。

正在犹豫,曾国藩带着曾国葆过来了,问清了缘由,问李翰章:“莜泉,你看此事如何处理”

李翰章想了想,说:“吴刚为商奸诈,百姓自发起来惩处,于情理来说,是大快人心。”

曾国藩问道:“从律令上讲,有碍社会安定。无论如何,此风不可长。”

李翰章说:“要不只惩处十三名带头闹事者,为头的康福,杖责一百棍,游街三日,其余的人各杖责五十棍。那些老弱妇孺百姓,就都释放回家吧,细说起来,这些人都是奸商的受害者。”

曾国葆也同意这样处理,但是曾国藩没有说话,现在是乱世,乱世办案,不能循常规。一般案件,曾国藩都依李翰章的处理意见,但这件事,却不能按他的意见办。

曾国藩把此事处置不重,将会引起不良后果的利害关系:“此案必须重判,否则长沙必乱。”

“重判可以。那为首的康福判入狱三年,协从的分别囚禁三到六个月。”李翰章说。

“这些人与会堂有联系吗”曾国藩问道。

“没有。除康福外,那十二人都长住大南门一带,不过都无固定职业,其中有三人因打过人,被按察使司传讯过。”

“这就对了。”曾国藩点点头,“我说这些人为何这样无法无天,原来竟无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对付他们,杀头亦不过分。”

“杀头”李翰章大吃一惊,这点小事再重也重不到杀头呀!

“事不宜迟,我看明天一早就把这批人押到红牌楼去杀头示众。”曾国藩说。

“全部杀头”李翰章惊疑地问。

“全部杀头。”曾国藩沉下脸。

“其中有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是不是从宽处理”

“不分老少!这种人,留下一个,就留下一个隐患。”

曾国藩的态度如此坚定,李翰章说:“一次杀十多个人,在长沙城里还没有过,最好先跟骆巡抚打个招呼。恩师为这点小事,就杀了他们。那五谷丰老板吴刚奸诈阴险,也要抓起来杀掉,奸商恶棍要惩办。”

曾国藩点点头,说:“你的话说中了要害,但眼下我们无权办这种事啊!我不过一在籍侍郎,暂时奉命帮办团练,只能镇压匪乱,无权惩办腐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但是,康福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啊,热血汉子,学生觉得他们可以为我们所用!恩师你去看看他们,和他们聊几句。”李翰章第一次不同意曾国藩的意见,建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