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艺道:“回禀陛下,其实这并不矛盾,只是不够完善而已。首先,我们民安局是负责刑侦案件的,发现危险是可以主动出击的,大理寺就是属于被动的,有案件诉讼,大理寺才会审判,大理寺可以审的,只是不用花功夫去调查而已。许侍中很明显没有明白,审与查的区别,我们民安局只是将调查的结果交给大理寺,以及起诉那些人聚众赌博,大理寺当然是可以审问犯人的,我私以为大理寺认为这种案件不需要再审,毕竟是人赃并获。”
辛茂将道:“你为何早不说?”
韩艺道:“我当时建议成立民安局的时候,就说得清清楚楚,大理寺还是保留审判权的。”
李义府道:“那刑部呢?刑部可是出掌邢狱的。”
“这就是我说的不完善之处,刑部与大理寺、民安局的职责有些重合了。”韩艺说着又向李治道:“陛下,微臣倒是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民安局各司其职。”
李治道:“你说。”
韩艺道:“我们民安局负责侦查,刑部负责起诉,大理寺负责审判。好比说,有人报案,我们民安局立案,侦查,等到查有所获,就上报刑部,刑部审查之后,觉得证据不够,可以驳回给我们民安局,如果觉得这人的确犯法了,就可以向大理寺起诉,大理寺最终依法审判,刑部将以起诉一方出席审判会,也就是负责控告的,而我们民安局以证人出席,再加上嫌疑犯,就形成一个完整的审判流程。但是,如果我们查获实证,刑部不批的话,我们民安局有权向御史台控告刑部,当然,如果刑部认为大理寺违制的话,也可以向御史台控诉大理寺。这样一来,大家就分工明确,既是独立的,又可以相互制约制衡。”
原本这是不可能的,刑部是归三省管,现在好了,李治基本上是废除了尚书省,一个宰相管一部,等于六部就都独立了,大家就都齐平了,只不过照流程而言,所有敕令、奏章都需要三省的批示,杜正伦、许敬宗、李义府还是有这方面的优势,他们可以限制其余宰相,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讨厌民安局,因为民安局是直属皇帝,他们无法限制民安局,限制民安局,就是限制皇帝,但是权力就是这么有趣,我限制不了你,但是我可以用制度来限制你。
李治思索片刻,问道:“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许敬宗和李义府对了对眼神,显得有些小心,他们不是不满意,而是太满意了,这样一级一级上来,民安局的权力并不大了,因为起诉权在刑部手中,审判权大理寺手中,等于你民安局就是一个干苦力活的,你韩艺会有这么好心吗?
任雅相就道:“臣以为这样分工非常得当。”
许圉师也点头赞成。
因为不涉及到他们权力,因此他们的表态是相对比较公平的。
卢承庆也道:“臣也觉得如此甚好,以往本就是刑部负责审核,大理寺负责审判,只是大理寺判决之后,还得交给刑部复审,如今就不需要再复审了,刑部若是觉得不妥,可以再度上诉,这样一来,理据要更加清晰明了一些,地方送上来的案件也应该如此,由刑部审核,大理寺判决。”
许敬宗、辛茂将都傻了,今天怎么回事,都是一群好人呀!
卢承庆可也不傻呀,原本刑部是一手抓的,拥有侦查权,如今侦查权被民安局给夺去了,如果还保留复审权,大理寺的判决还得回到这里来,这样一来的话,民安局也盯着它,大理寺也得盯着它,民安局要刑部报批起诉,大理寺要刑部审批通过,夹在中间左右不是人。
最为重要的是,如今掌权的是李义府这样的小人,他难道会奉公守法吗,万一他或者他的亲人犯法了,掌管刑部的卢承庆,不就被架上火堆烤了么,索性就让大理寺拥有最终判决权,那么刑部就变成责轻权大,起不起诉是我说了算,但是这世上可没有起诉错的道理,只有查错和判错的道理,一般案件我都起诉就是了,失败了,跟我没有关系,要么是大理寺判错,要么民安局的证据不够,我是无辜的呀。
但是,真要到了关键时候,刑部随时可以发挥作用,只要卡住起诉这一步,你们两边甭想干成事,你们还是得求我刑部,可退可进。
韩艺也不傻,虽然起诉权是放了出去,要多走一个弯道,但是什么搜查令,拘捕令、拘留权他都还握在手里的,这些东西古代没有,本来就不需要,因为官为尊,民为卑,官上你家搜查,你就得配合,要到真需要的时候,那肯定是对方来头太大,这就得找皇帝要圣旨了,因为对方要敢阻扰民安局搜查,就肯定也敢阻扰刑部、大理寺搜查,只能皇帝出面,这就是封建社会,皇帝可以打破一切法律和制度。
韩艺当然也不会提出来,人家提出来,他肯定也会反对,这些给民安局带来了收集证据的便利,只要他握有实证,他就不怕你刑部不起诉,你要不起诉,我就起诉你,等于说发动机是在民安局手里的,一切都是由民安局发起的。
而许敬宗、辛茂将此番上奏,无非就是避免大理寺被民安局架空,如今韩艺、卢承庆都愿意将最终审判权给大理寺,他要还啰嗦的话,那不是有病么。
许敬宗、辛茂将、李义府也就答应了下来。
李治一看大家都答应了,当即拍板,那行,就这么办吧。原本是三个部门,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现在多了一个民安局,等于进步分化权力,并且,民安局直属皇帝,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关系,等于不但分散了权力,还将这多出来的权力,握在自己的手里。
韩艺的这个建议,可谓是皆大欢喜,没有输家,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