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他返回客栈刚要来碗蜜水,听白高兴冷不丁道:“你还不明白?”
“明白什么?”
“方才卖蜜的是蜂妖。”白高兴说。
余生恍然大悟,“难怪蜜这般好,现在妖怪也做生意了?”
他感叹着回后厨,把厚重的锅盖掀开,见猪头肉已经烧的皮脱肉化,香喷喷五味俱全。
狗子正和黑猫警长大战,闻到肉香后纷纷跑进来,依次蹲在灶台前,只等着出锅尝第一口。
正在算账的清姨也闻到了,忍不住让余生为她端一盘过去。
余生自己也忍不住流口水。
他用白盘盛了,连姜蒜碟儿一并放在托盘上,掀帘出去,见周九章、叶子高也坐在桌前了。
对面的富难也瘸着一条腿,一蹦一蹦踏进客栈,“余掌柜,做什么呢,香死我了。”
余生笑道,“你什么时候偷了狗子的鼻子,隔那么远都能闻见。”
富难拍拍那条伤腿,“闻见的不是鼻子,是这条腿。”
得,这是居功来抢猪头肉的。
余生把盘子放在桌子上,众人取了筷子看着清姨,等她先动手。
清姨夹一筷子放入口中,只觉肉很烂很酥,在嘴里软软腻腻的,好像稍微一嚼就能化在嘴里。
“不错。”清姨面上虽平淡,但心里却十分惊艳和喜欢,惊艳于余生的手艺,喜欢的则是这道菜。
猪头肉有皮有骨、有肥有瘦,肥肉里往往裹着瘦肉,瘦肉里又掺杂着几丝肥膘。
吃起来既有脆爽,又有韧劲,而且吃起来有趣,配上一坛酒,一个人能有滋有味的消遣大半天。
清姨是喜欢饮酒的,因此对所有能下酒的菜都很喜欢。
余生取了一坛酒递给她,“这菜正是用来下酒的。”
清姨伴着棪木酒又尝一口,肉之浓香,酒之醇厚,溶化于舌尖味蕾,欲仙欲死,耐人寻味。
周九章和白高兴他们已经在大快朵颐了。
富难记着往嘴里塞肉,含糊道:“下酒是不错,就是棪木酒太寡淡,不适合这道菜。”
“应该饮烈酒。”白高兴说,“一杯烈酒下肚,再嚼上这猪头肉,那才叫畅快。”
周九章嚼着猪头肉饮一口酒,“对,棪木酒是女儿家饮的酒,饮最烈的酒才是男子汉所为。”
清姨挑眉,“女儿家饮的酒,哈~”
周九章吓的把头埋在桌子上,不敢抬起来。
余生也鄙夷道:“也不知谁饮一碗棪木酒就醉了,女儿家也没那么不胜酒力吧?”
周九章把头埋的更深了。
叶子高道:“现在去哪儿找烈酒去?”
“客栈就有。”白高兴对余生道,“掌柜的,你答应我的游人醉呢。”
众人惊讶,他们倒是不知客栈还有烈酒,“什么游人醉?”叶子高替众人问。
“一种很烈的酒,一口下去刺破喉咙,穿胸而过,让人醺醺然。”白高兴说。
清姨一听,目光之中闪过一道光泽,也是静静的看余生。
功德值不够用,余生才不会给他们兑换呢。
“不巧,上次毛毛回城主府,把客栈攒下的两坛游人醉献给城主。”余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