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一章 吃书(1 / 2)

有妖气客栈 程砚秋 3607 字 8天前

客栈在东荒拓展的同时,也在向南发展。

泥书生去姑苏城不久,虽不曾凭借可男可女的优势,里应外合瓦解她们。

但因为他善于女装,又是男儿身,再加上扮成女人后,姑苏城主苏慢对他的痴情,一时间风靡姑苏城。

那些因为面对干尸大潮而被男人抛弃,只能自生自灭,劫后余生团结在一起的女人们终于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归宿。

于是,泥书生成为了姑苏城偶像,被推举成姑苏城主。

这无恶不作,经常强抢民女的妖怪,居然成为了城主,真是造化弄人。

“你说说,我是城主,我手下也是城主,哎”,余生摇头,表示无可奈何。

富难、缺钱的叶子高看着他骚包的样子,真想打他一拳。

“说到底,你还不是个穷掌柜。”叶子高说。

他画像的生意也不大好。

镇上的百姓可不希望现在就画自己死后的遗像,忌讳这个。

至于别的城池,中荒多为妖怪,他们不着急;东荒别的城池里,也有同样的忌讳。

所以叶子高的生意偶尔开张,挣点糊口的钱还可以,一下子还上黑妞的钱,不可能。

但别说,叶子高还真遇见一个伯乐,此人便是老夫子。

叶子高每出一张画,他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不是在讽刺余生,就是在讽刺黑妞。

甚至有一次还讽刺到了城主,吓的叶子高把画赶忙撕了。

可见,这伯乐眼神不大好。

不过,在老夫子追捧下,叶子高飘飘然了。

他决定在画像之余,再画那些山山水水,期待有懂丹青的伯乐买他的画。

“这叫多点开花。”叶子高得意的说。

但在他重画山水后,眼神不大好的伯乐也不看好他了,认为他不务正业,在浪费自己的画技。

余生却觉着是老夫子看着这山山水水,实在找不出可以分析的东西才这样说的。

不说叶子高,且说姑苏。

既然手下当了城主,自然没有浪费的道理,抽时间,余生让三毛去了一趟姑苏。

他直接把泥书生准备好的,位子最好的一个房子变成了客栈。

只不过,系统把姑苏城的客栈归为了南荒。

南荒远离东荒院子有点远,聚集在石岭的厨子们估计不到,余生索性让泥书生客串了厨子。

泥书生在余生眼里不完美的厨艺一出手,在姑苏城再次受到追捧。

现在,他成了姑苏城的香饽饽。

至于中荒,新开的客栈则少许多,因为中荒地广人稀,孙小妖目前只买下三座客栈。

一座在一大道上,一男妖开的客栈。

因为媳妇跟人私奔了,他又娶了那人的闺女,估计怕关系理不清,索性把客栈甩卖给孙小妖,自己带着媳妇远走他乡了。

第二座在一座小城,还有一座便是不夜城了。

不夜城有四座城门,城门内有东西两市,一百零八条街,三步一店,五步一楼。

城外也有许多建筑群体拱卫,而且做了详细规划,横平竖直,整齐如棋盘。

不夜城寸土寸金,孙小妖狠下心花大价钱,也才在西城不起眼处买了一家小店。

为此他还很愧疚。

余生不以为意,酒香不怕巷子深,他相信,只要客栈一开张,绝对可以吸引很多妖怪。

甚至不用开张,只要挂上招牌,等少城主唐牙被欺负的消息传来就成了。

不得不说,不夜城当得起这个名字。

在入夜之后,城里灯火辉煌,笙歌不断,一直到凌晨方休,天一亮,又是一阵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