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九章:空手套白狼(1 / 2)

不妥?

李元吉没好气的瞥了眼程知节,本王要是把他拦在外面才叫不妥呢!

国际友人,千里迢迢的穿越沙漠戈壁,跑这么远来给本王送钱,什么叫不妥?你不知道本王有多穷吗?

程知节反瞪一眼:“你这是什么个意思?合着俺老程就不能说句公道话是吧?我偏说!你堂堂大唐齐王,身份如此尊贵,岂是那些西域异邦想见就能见的?就让春华去把钱拿了赶紧让他滚蛋吧……”

如果这不是现实,李元吉很想对着程知节竖起大拇指,收人钱都这么心安理得,真不愧是门神。

“本王要的是长久,又不是一次,你们那些老套路也该改一改了。”李元吉仍旧没好气的回着,心中一万个服字险些脱口而出。

“改?”程知节一愣,紧接着瞬间膨胀道:“大唐地大物博,国盛军强,应该改的是那些异族才对。”

李元吉忽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点,唐从隋制可不仅仅只是口头上说说那么简单的。

唐初不仅袭成了隋朝的法规制度,甚至连隋时的思想也一并继承了过来。

隋朝那是个什么朝代?隋炀帝时期的经济已经达到了有史以来的巅峰,繁华程度让异邦见了便不敢有任何念想,唐朝用了几百年的时间才恢复到隋炀帝时期的经济情况。

那个时候的隋朝兵强马壮,国家有钱,百姓自然不屑于与那些异邦交流,甚至看人都觉得高人一等。

但经过几十年的战乱,经济不说彻底毁灭,也基本差不多,现在的国库还能找出一钱是多余的吗?

李世民虽然在历史上留下了个不错的名声,但对他的诋毁也同样存在着,而李世民这一生也只做了一件事情,梳理隋末战乱所带来的问题,为后代皇帝扫平了发展障碍。

轻轻捋了捋垂落的发梢,端起那碗烈酒,仰起头,轻轻的抿了一口,义正言辞道:“骄傲自满招来损失,谦虚谨慎得到益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程知节一脸懵逼的挠着头,看着李元吉那装逼的模样很想上去踹上一脚。

“啥意思?”尉迟敬德也有些懵逼,武人不喜读书,喜欢读书的都成李靖那种花花肠子满肚子的家伙,总觉得李元吉说这话很威风,很有气场,虽然不知道到底是啥意思?

“慢慢体会,悟了,你二人必将就此再登一步,没误,还是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趁着还年轻,赶紧干点想干的事情吧!”李元吉呵呵一笑,也不点透,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身为大唐军方高层竟然都不明白,话说文盲也可以当高层吗?

李元吉的表现很欠打,不说也就罢了,可那满脸的贼笑,又似是在嘲笑二人一般。

气的程知节当即便想屡起袖子跟李元吉比划比划,不过刚做出样子,波斯商人便在春华的带领下来到了后院。

程知节缓缓的放回袖口,朝着李元吉狠瞪了眼,似是在说,算你走运。

李元吉更是呵呵一笑,懒的搭理这货。

“小的尼玛拜见大唐齐王!”波斯商人姿态放的很低,来到后院,微微一瞄,便朝着李元吉所在的位置拱手弯腰,整个身子恨不能九十度弯曲。

“噗……尼玛……”一时没能忍住,一口烈酒险些喷了一桌子,幸亏李元吉身手不错,及时将脑袋扭到一旁,他爹该多没文化,才会给他起这么个奇葩的名字?

“对呀,小的就叫尼玛啊,克劳迪,迪鲁,尼玛!祖上曾经制服了一匹数百驯马高手都未能制服的马王,所以被波斯国王陛下赐名玛,所以叫尼玛!”尼玛一脸茫然的解释着,多么荣耀的一个名字啊,怎么齐王好像对这个名字很感兴趣呢?

强忍着笑意,李元吉朝着尼玛伸了个大拇指,道:“那个啥,尼玛啊!听说你是来给本王送钱的?”

“对!对!对!小的正是来给王爷您送钱的。”说起正事,尼玛瞬间满面欢喜,继续弯着腰,连连点头:“城中不是说殿下您的太平坊要卖房子吗?小的打算买上两间店铺,用来卖西域各国来的特产。”

“哦!这个事呀!”李元吉微微点着头。

买房子,跟送钱,两个谈不上什么关系,具体的还要看自己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程知节的态度和尼玛见到自己以后的态度,已经证明了异邦在大唐的地位的确是低人一等,而尼玛既然敢第一个来找自己买店铺,自然不可能无备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