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0 首辅大人的难言之隐】(2 / 2)

明鹿鼎记 轩樟 3610 字 1个月前

除了赚钱和海防,明朝海禁除了垄断海贸和防倭寇这两个目的,还有其它目的。

首先,明朝刚建国的时候人口很少,才6000万,要知道西汉的时候中国就6000万人口了。

而元朝对南人的歧视使得东南沿海出现了移民东南亚的风气,明初海禁也是为了限制人口外流。

其次,明朝以白银为主要货币,恰好欧洲人在美洲找到了很多金银矿,日本的银矿也很多。

不限制白银流入很容易导致通货膨胀。

而且明初需要抑制工商业来恢复农业。

最后,中国自秦时起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经走到了头,元朝就已经出现了大商人威胁皇权的势头。

不要小看明清的君主们,他们虽然不懂什么叫资本主义,但却能看出新兴资产阶级会对皇权产生冲击的潜在威胁。

这些事情君主能想到,顾秉谦这些内阁大臣,想事情,看问题的角度,都不会低于君主,并且大都博学多闻,他们更加能想到的。

如果只是为了一时之间的缺银子,而开了一个更大的口子。

可能暂时能弥补缺乏银子的洞,但那个更大的洞,可能一下子就让大明陷进去,没几天,大明就完了,这怎么办?

从唐代开始,中国就是以东南之财赋,养西北之士马。

换句话说,就是东南当钱袋子,出钱出粮养西北的边防军。

宋后军事重心转移到东北,解决北方威胁问题。

为了确保对边防军团的控制,唐以后定都都在北方。

这就有两个问题,东南有钱出,能从东南拿出钱来。

东南有钱出的问题,随着南北朝时期对东南的开发解决了。

而第二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谁也不愿意当钱袋子。

东南地区有钱,有大的地理拓展空间。

有人,有钱,如果有一个强力的组织,很可能会自己闹独立,割据一方。

当皇帝比当奶牛好吧,孙权,陈霸先都是例子。

南北朝,五代南方割据,以及南宋都是例子。

那么对于定都北方的大一统王朝来说,怎么确保南方不闹独立。

或者说无法闹独立。

方法有很多,其中禁海就是一个手段。

海贸意味着巨额的金钱,有组织的团体,建造大型船舶的工坊,大量聚集的人口,还有与海外势力的频繁接触。

一旦有变,都会导致帝国市区失去最大的钱袋子,进而导致整个帝国的覆灭。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某海商集团从海外拉几千雇佣兵,本地水手发放武器有个两万人,乘大船入长江,分兵两路截断漕运,围攻南京,会有啥后果。

大明北方就指着漕运吃饭,在南方的军队又基本是渣渣。

古代军队机动性又慢,从北方调兵至少半年,等你北方兵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不管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军事角度,开海禁,开海贸,这都是巨大的问题。

皇帝知道,大臣也知道。

天启皇帝不知道顾秉谦为难什么、

魏忠贤却很清楚。

以魏忠贤耳目的灵通,已经知道韦宝昨天在酒桌上提出的开海禁的话题了。

“首辅!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你放心大胆的说吧,不管你说的对还是错,朕都恕你无罪!”天启皇帝朱由校忍不住催促道。

“老臣只是一点点拙见,其实也没有想好,要不然,陛下还是直接问韦爵爷吧,他知道的比较清楚。”顾秉谦硬着头皮,又将皮球踢回来了。

顾秉谦也是怂,不敢得罪韦宝,所以也不敢直接说这主意就是韦爵爷自己想出来的。

“哦?韦爱卿,你知道?你说吧,你的口才好,说的清楚,朕喜欢听你说话。”朱由校高兴了。

韦宝看了顾秉谦一眼,暗忖这有什么说不清楚的?你个老狐狸,不都是说好了的事情吗、

韦宝道:“魏广微大人和黄立极大人与首辅大人有联名署名的奏本,要不然,陛下直接看奏本吧?”

魏广微和黄立极闻言,相视一望,几乎晕厥。

他们见顾秉谦不敢说,以为奏本的事情可能就这样过去了,顾秉谦肯定不敢拿出来了。

谁知道韦宝自己提出来了?

两个人和顾秉谦一样,也都是看中了韦宝的政治前途,想与韦宝沾边,能荣耀整个家族。

但是开海禁这事情的确太大了。

他们两个人也都不傻,与顾秉谦一样,都知道打开海禁会造成什么局面。

而且,大明不止一次开过海禁,以前又不是没有搞过。

朱棣执政的明代永乐朝,以及与之一脉相承的洪熙、宣德两朝,有郑和七下西洋,应该是一个对外非常开放的时代。然而,翻开历史的尘扉,我们会发现,永乐朝的海禁实际上格外严格。

明成祖永乐二年(1404年)“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平头船无法远洋航行,这次朱明王朝再用釜底抽薪之法来达到海禁的目的,迫使海商失去交通工具,可见成祖的防范之心何等坚决。甚至对于洪武及建文时逃亡海外的商民,成祖也绝不放过。同年十月,他遣人赴海外,命令“逃若在彼者,咸赦前过,稗复本业,永为良民。若仍恃险远,执迷不俊,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悔将无及”。成祖言出必行,永乐五年,郑和自西洋返至新加坡海峡附近的旧港,就剿灭了拒不归就的陈祖义海商势力。”

永乐五年(1405)七月,在武力平定安南后所设立的交趾布政司中,明王朝在新征服区内也坚持推行海禁政策。在平定安南的诏书中,成祖申明“不许军民人等私通外境、私自下海贩豁番货,违者依律治罪。”

在郑和下西洋的影响下,永乐末年私人下海贸易的情况开始多起来。就在郑和第七次下西洋于宣德八年七月刚回到京师,宣宗即下令申严海禁:

“命行在都察院严私通番国之禁。……私通外夷,已有禁例。近岁官员军民不知遵守,往往私造海舟,假朝廷干办为名,搜自下番,扰害外夷,或诱引为寇。置重罪。尔宜申明前禁,榜谕缘海军民,比者已有擒获,各有犯者许诸人首得实者给犯人家资之半。知而不告,及军卫有司之弗禁一体治罪。”

如此严格的海禁,绝非防控海盗和危险分子所能解释的。为什么一代雄主朱棣一方面大规模下西洋,另一方面却如此严格地实行海禁呢?莫非下西洋真的只是赔本赚吆喝么?

让我们来看几条记录。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又自永乐改元,谴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矣裕。”

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太监上奏:“永乐,宣德年间屡下西洋,收买黄金、珍珠、宝石诸物,今停止三十余年。府藏虚竭。”宣德时工部尚书黄福亦曾说:“永乐间,虽营建北京,南讨交趾,北征沙漠,资用未尝乏。比国无大费,而岁用仅给。即不幸有水旱,征调将何以济?”

从以上史料我们可以看出,即便下西洋本身,有一定的赏赐诸国,以求朝贡的目的。但是当诸国前来朝贡时,顺带进行的贸易无疑是互惠互利的。

进行海禁,压制限止私人海贸,是为了将海贸官营化,收取其利,与汉代的盐铁官营一个性质。

宋元两朝海贸极为发达,但由于私人海商往往漏税、逃税,贸易量巨大的同时,国家获利甚少。因此宋、元两朝都曾尝试过海禁,却因为政府控制力不强而作罢,直到明朝,才具备实施海禁的能力。

另外,元代的过度重商,也导致大片良田种植经济作物,限制了粮食最高产量。元末人口不到9000万,就因为人口饱和而爆发大型农民起义,以至于灭亡。

因此,朱元璋深知商业的作用,更知道商业的害处。明代的抑商政策,包含许多保护商业的条文,绝非一味抑商,目的是将商业的额度控制在一个最恰当的范围之内。对此,张明富先生的《抑商与通商:明太祖朱元璋的商业政策》有非常详尽的论述。

为了从有限的商业份额中获取最大的利润,官营海贸是王朝初期较佳的选择,而海禁以防遏私人海贸,亦成为必备的辅助措施。

不过官营贸易也有其机械化、僵化的弊端。明代朝贡贸易一开始缺乏限制,对于上门贩货者来者不拒,到永乐朝后期,因为进入市场的蕃货过多,导致蕃货贬值,就是很好的例子。

且由于宣德之后,明朝的政府控制力不断下降,已经难以有组织有规划地大规模进行官营贸易,所以明政府已经开始考虑放开私人海贸的口子。到了明武宗在位的正德朝,便放开了对于东南亚海贸的限制。正德四年(1509),一艘暹罗船遭风飘到广东境内,按规定这艘船属于非朝贡的私船,不准进行贸易,但广东镇巡官却准许其贸易,征收其货物税以作军需之用。礼部官员对此做法予以肯定,认为“泛海客商及风泊番船”既非救书所招,又非旧例所载,不是朝贡船,不属市舶司的职权范围,应由镇巡及三司官兼管。广东官员如此做法,明显是否定了“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的朝贡贸易原则,它标志着明初中国与东南亚贸易从此进入了私人海外贸易的新时期。

至于正德朝之后,仍然对西洋与日本进行海禁,原因在于。西洋人心怀叵测,难以揣度,而日本当时处于战国时代,时局混乱,海盗海商往往混淆夹杂。因此到了隆庆朝方才开月港彻底驰禁。然而从明代的海贸来看,东南亚、南亚才是海贸收入的大头,西洋与日本是否驰禁,在当时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