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詹姆斯?(1 / 2)

在国内的首都,做为游客可以去看故宫、长城和颐和园这些著名的景点,领略一下中国数千年文明的底蕴,或者一个人背上包行走在数百年以上的老胡同里面,感受着那皇城根下老百姓的生活,文化才是首都的精髓所在。

当然,这是指的八十年代,再过二十年,当无数摩天大楼拔地而起后,古文化在现代化气息的压力下被边缘了不少,那些老胡同和四合院纷纷拆除,人们也只能到故宫的古老砖瓦中找寻了。

纽约这座被人称为世界之都的城市,在刘琅眼里却没有什么古文化的标志存在,也是,美国的历史才那么点时间,最古老的建筑也就二百多年而已,它最大的魅力还在于无比的繁荣,是世界最先进城市的代表,可这一点是在刘琅眼里也没什么突出的,如今纽约连二十年后沈城都比不上,也就是那两栋四百多米高的双子大厦还值得他看上一眼,站在下面刘琅就觉得心惊胆战,这么高的大楼在十多年后就倒塌了?真是恐怖至极。

当然,刘琅看的不是这座城市的繁华,他最感兴趣的是这座城市的包容性,世界各地无数种族都能在这里找到身影,白人、华人、岛国人、韩国人、黑人以及拉丁族裔,人们操着不同的语言共同生活在一座城市里面,这才是这座城市最大的魅力所在。

“刘琅,现在我们还处于皇后区,不过等过了这条路,那边就是布鲁克林区了,咱们不要下车,以防止有危险发生!”

路易斯?王突然开口道。

“哦,那边就是布鲁克林区了!”

刘琅透过车窗向外看去。

“嘿嘿,布鲁克林可是个好地方呀!天天乌七八糟,都是一群黑帮分子,你走着走着可能就会被流弹击中,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开车的那位司机突然笑道。

“这位兄弟说得没错,布鲁克林区是纽约最大的区,但是那里被黑人统治,治安最差,每天都会发生数十起刑事案件,黑帮火拼在这里时常发生,其他区的人很少来这里的!”

路易斯?王点了点头说道。

“这里的华人也很多吧?”

刘琅问道。

“嗯,整个纽约华人将近四十万,这里就有是二三万之多,可以说是华人聚居的地方。”

“嘿嘿,你们也是华人吧,不过看起来你们应该是华人街的富裕华人,这布鲁克林可没有你们这样有文化的人,我们皇后区的居民都是有文化的人,咱们最好别到布鲁克林区!”

那位司机再次开口。

皇后区是老城区了,传统白人居多,而布鲁克林区是移民区域,不仅仅有黑人和华人,全世界的移民在这里都能找得到,什么墨西哥族裔什么韩国族裔,还有苏联人等等,由于治安混乱,这些人都在布鲁克林区建立了某些黑帮组织,打打杀杀那是太平常了,贩毒这种产业也是非常发达,所以在那些自诩高尚的白人眼里这里都是一群野蛮人,即便两个区相邻,基本上也是两个世界。

“司机师傅,你在道边停一下!”

刘琅突然开口对着司机说道。

车子停在了道边,刘琅透过窗户看向不远外的一片露天篮球场,那里正有一帮年轻黑人在打篮球。

“这帮人的篮球打的倒是不错呀!”

刘琅看的津津有味。

“黑人身体好,可是脑子不太好………不好,有个家伙正在看我们,赶紧走!”

司机师傅看到一个又高又壮的黑人正向车这边不住的盯着,感觉心里害怕,猛地一踩油门车子迅速离开了。

不得不说,连一向傲慢的白人在布鲁克林区都害怕一个路边的黑人小伙,因为对方那凶恶的眼神之后,很可能就是一把漆黑的手枪。

就在这天晚上,刘琅几个人吃过晚饭正在屋里面看着电视,突然传来了砰砰砰的敲门声。

“嗯?”

刘琅一愣,这里是奈特的私人住所,很少有人知道,即便要找奈特的人也会提前打电话给奈特,奈特自然不会让他们到这里来,难道是午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