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又是一声骨裂声响起。
洛克一脚踩断了加拉瓦仅剩的那条完好的腿,不顾对方的痛呼惨嚎,低头伸手一把抓起加拉瓦后背的西装,将一个成年人仿佛拎包一样轻松提起。
对于这个以经营着致幻药品的水牛帮头目,洛克能够容忍对方多活一分钟,都只是因为留着他让自己能够更好的找到杰里米。
对于给这种人渣中的人渣,所造成的任何伤害,他心中没有半分的愧疚,更没有一丝一毫的负担。
“开枪,开枪打死里面那个家伙”
“对方是个暴徒,把你们的家伙都给我拿出来”
这时,连开数枪后掏出包厢的利尔德歇斯底里的声音在外面的长廊响起。
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中,洛克听到了咔咔咔的枪械弹匣安装和保险打开,以及拉动枪栓的声音。
这是“死亡赞歌”夜场看场子的其他安保,或者说真正守护“死亡赞歌”的黑帮匪徒们赶到了。
相比起之前的那些穿着黑西装却并没有配枪的高大安保人员,很明显这次来的人应该都装备了各种枪械武器。
“你你跑不了的。”
被洛克一只手抓在后背提起的加拉瓦,也不知是剧痛让他清醒了几分,还是听到了利尔德呼喊的声音,这个时候竟是侧着头,朝着洛克说了一句。
说话间,他嘴里因为剧痛咬破嘴唇流出的鲜血和分泌的大量唾液混合成了血水,不断滴落。
洛克站在包厢门前,微微蹙了蹙。
他倒没有对于即将面对大量手持枪械武器的担忧,眉宇之间掠过的是一丝厌恶和不耐。
他今晚的计划是通过在红番镇五条街散货的骆驼,然后找他骆驼上面的头目,通过这条线,最后找到塔可店老板奥迪斯的儿子杰里米。
但目前的情况,已有些超出了洛克的预料。
“开枪”
“那家伙很厉害,不要给他任何机会”
包厢门外,嘈杂的脚步声越来越密集,利尔德嘶喊的声音更是带着愤怒和浓浓的惊惧。
倏然间,大量穿着黑西装还有一些休闲装的人员,出现在了包厢门外面的走廊。
洛克左手提着丧失行动能力的加拉瓦,忽然朝快速倒退了十多步,一直到了倒塌的沙发所在的位置方才站定,接着,洛克右手突然从后腰掏出了一把手枪。
这把手枪比一般的手枪大了足足有两号,装载弹匣的握柄也比一般的手枪要大出许多,枪管更是又粗又长,看上去不但不像一把手枪,反而有几分与小型的手炮类似。
且粗长的枪管与普通的手枪不同,并非是那种为了增加子弹射击效果的封闭式枪管,而是在枪管两边有着整齐排列的小孔。
而且这把手枪虽是金属打造的,但表面不论是握柄还是枪管,都有着金属毛刺和棱角,看上去虽有枪的形状,但要说起来更像是一件勉强完成的手工艺品。
这是一把洛克根据脑海里的知识,制作出来的原始版粗糙武器。
名字叫做火箭弹手枪,或者可以说可以称之为爆弹手枪。
枪身的结构不是最重要的,只要能够击发就可以。
重要的是里面的子弹。
子弹的外壳用的是生铁,里面的火药化合物,是洛克一颗一颗经过配比精心制作的,到现在这样的子弹他总共也就只做了十多颗而已。
包厢门外,大批人员已赶至,举着枪就要朝里面射击。
这一瞬间,洛克轻轻扣动了这把他亲手打造的爆弹手枪的扳机。
与其他手枪发射时响起的“嘭嘭嘭”的枪声不同,洛克的这把手枪扣动后,除了一阵浓烟腾起外,只有一种类似瓶盖开启的声音。
而在浓烟腾起的瓶盖声里,一枚足足有大拇指大小的子弹,尾部仿佛冒着火焰,从手枪内喷射而出。
子弹打在了门口,不知是哪个倒霉鬼,还是某种建筑物上面。
轰地一声巨响。
包厢门外仿佛一枚小型手雷爆炸一样,不但将包厢门炸毁了小半,地上墙壁上更是到处都是血肉的痕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