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好似,自己的心终于被人发现,它变得雀跃,欢喜,愉悦。”
“到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无意识的做的那些事,是喜欢。”
“我喜欢你。”
“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
常宁是收到过情书的,在初中时便有收到,高中时,亦是。
只是,她对感情很迟钝,很慢热。
应该说,她情窦初开的比别的女孩子晚。
别的女孩子都在暗恋时,她在乎的是学习和自己喜欢的事。
而她所喜欢的,不外乎两件。
一件是看书,一件便是木雕。
她对这两件事尤其的痴迷。
自然的,其他事她也就无心了。
所以,情书这种东西,于常宁来说,没有任何感觉,在她心里掀不起半点波澜。
就这般,她平顺的长大,读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然后到她踏入社会进入工作,她真正的喜欢一个人,真正的心动,真正的想要和那个人在一起,结婚生子,过一生。
这个人只有一人。
洛商司。
在看见洛商司的第一眼,她动心。
一见钟情,一瞬开窍。
说的便是她。
只是,纵使她收过不少情书,有不少男孩子直接向她表达感情,甚至她已经历过一段婚姻,但也全然未有如此刻温为笙这般,郑重,认真,专注,真挚的当面向她告白。
温为笙,是第一人。
常宁的心有了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