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一百二十五章 偶然与必然(2 / 2)

佣兵的战争 如水意 3575 字 2个月前

高扬把基本的东西教给了塞德夫,告诉他怎么调瞄准镜,怎么用瞄准镜瞄准,怎么开枪,一切的一切都说了,可塞德夫就是打不好区区三百五十米外的一块石头。

塞德夫就跟魔怔了一样,说打不好,就是打不好,怎么练都打不好,和他一起跟着高扬练得有四个人,除了塞德夫,其他几个都打的有模有样,可塞德夫就是打不好。

高扬劝塞德夫放弃,可塞德夫不肯,这都二十来天了,高扬教的这批学生本来就是政府军从新兵训练时就挑出来当狙击手培养的,也确实有点儿天赋,在高扬教了教之后,进步很明显,可塞德夫,怎一个惨字了得。

其实塞德夫用自动步枪打的还行,真的还行,百米左右的移动目标,在理想条件下的射击,也是能做到一打一个准的。

高扬算是怕了塞德夫,因为塞德夫一有时间就请教他怎么射击,而高扬怎么教都没用的情况下。持续了半个月的时间后。终于失去了耐心。然后他就告诉塞德夫,只要能在三百五十米的距离上连续五次命中同一个目标,他就继续教。

于是塞德夫隔几天就请高扬检验一次他的训练成果,可惜每次都是惨不忍睹。

高扬要离开了,等他走了几步之后,从地上爬起来的塞德夫却是突然在背后大声道:“将军,我能再问你个问题吗?”

高扬站住了脚,摊手道:“当然。你说。”

塞德夫一本正经的道:“将军,你每次射击的时候,还需要使用瞄准镜上的密位线来射击吗?”

高扬思索了片刻后,很认真的道:“是这样的,我的枪瞄,稍微有些特殊,因为我的射距最远能到达一千两百米,所以我的瞄准镜倍率比较大,是3x12的,我每次射击之前。是需要测算目标的距离,然后使用合适的放大倍率。在这之后呢,我就不太需要密位线了,都是凭感觉打。

还有,一般来说,我为了获得更大的瞄准镜视野,通常使用最小的放大倍率,只有进行六百米以上的距离射击时,才会改变倍率,通常我使用六倍的放大倍率,而要射击一千米外的目标时,我会使用12倍的放大倍率,但只是改变倍率而已,我射击的时候,通常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根据风速和弹道之类条件需要做出的调整,然后快速射击。”

高扬说的很详细,因为远距离精确射击本来就是个很繁琐,很麻烦的活儿,不说细一些都不行的,所以他已经在尽量粗略的描述自己射击时的习惯了。

塞德夫苦笑道:“所以你射击时,根本就不需要根据密位什么的完成测量后才开枪的对吗?”

高扬赶紧摇头道:“不,不,不是这样的,我说的让你感觉好像我是在凭直觉射击,当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已经对我的瞄准镜极为熟悉,对弹道极为熟悉,我在射击前肯定已经获得了风速和距离之类的关键数据,然后在开每一枪之前,我都已经心里有数了,这是个很快的计算过程,快的好像没有经过计算一样,但其实我开的每一枪之前,都经过计算也必须经过计算。”

说完之后,高扬摊了摊手,笑道:“你得明白一个道理,算得快,看起来快的就像没经过大脑思考一样,但这不代表我真的不需要思考,我只是把测算弹着点的工作形成了本能,快的就像神经反应一样,从瞄准镜里看到目标的那一刻就知道该怎么射击,当然,如果是近距离射击,比如四百米以内,我确实是不用算的,所以我近距离射击速度会更快。”

塞德夫挠头道:“我觉得我明白你说的道理,听起来很简单,可是我又觉得你所说的,正常人根本就做不到嘛。”

高扬笑道:“确实,很简单,但也很难,怎么说呢,这终究不是游戏,如果这是款游戏,你可以以第一视角观察我的瞄准镜时,就会发现我的瞄准镜里的中心点总是在飘来飘去,只有当我认为可以开枪时,才会开枪,而在你看来,瞄准镜还在乱晃的时候,我胡乱开了一枪就命中了目标。”

高扬再次摊了摊手,无奈的道:“这确实和天赋有关,你其实不用考虑那么多,像兔子,他能完成测算,然后开出精确的一枪,就已经是个好狙击手了,不要太追求射速,我再次强调一遍,这真的和天赋有很大的关系。”

说完后,高扬伸出了食指,郑重的道:“还有,我熟悉我的枪,熟悉我的瞄准镜,我知道我的枪可以发射的每一种子弹,子弹射距多远,在多大的风速在多少米时是什么弹道,我都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射击时根本不用特意计算,因为这些已经成了我的本能,这就像你吃饭时拿着叉子不必测算方位和角度就能插到你的食物,而一个婴儿就需要经过对他来说很复杂的测算和训练,才能完成对你来说很简单的吃饭。”

塞德夫苦笑道:“好吧,我会练,因为我觉得自己其实还是有天赋的,只不过我养成了不好的习惯,我会改,我一定得成为一个好射手,将军,你可能会觉得我偏执了,不过……”

顿了顿之后,塞德夫摊手道:“将军,我已经在这里被困一年了,我真的找不到任何可以消遣一下的事可做了,而我现在觉得练练射击,还是个挺不错的消遣方式。”

高扬笑了笑,塞德夫说的也没错,憋久了,总得找个消磨时间的消遣,要不然真的容易憋出毛病来的。

高扬再次伸出了手指,微笑道:“如果你真的想成为一个好的远距射手,至少先熟悉你的武器吧,不是你现在认为的熟悉,你需要真正的熟悉,熟悉到你忘了它的存在,就像你不会时刻提醒自己需要呼吸一样,少校,先从熟悉你的步枪开始吧。”(未完待续。。)

ps: 加更的大章,虽然晚,但咱可是说到做到的。

以下这些呢,可以水到书里说,不过想想不好,还是在这里说吧。

这一章简单解释一下公羊为什么能打的那么准,还能那么快,任何一件事做到极致,能被人称神,肯定不是那么简单的,偶然中总有必然,有天赋是必须的,但光有天赋没有苦练肯定也是不行的。

不过话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天赋,没天赋,怎么练都不行。

另外,主角的枪法可能看起来太神了,但其实主角的枪法特点是有原型的,现实比小说往往更夸张,芬兰的白死神西蒙海耶,大家了解一下这个人就知道了,用着莫辛纳甘步枪配以当时的简陋瞄准镜,都能打七百米外的目标,不用瞄准镜,用肉眼瞄准都能打四百多米的目标,还都是在苏军的炮火下完成的,那才是真神。

所以公羊的枪法还远没到大成的境界,有的练呢。